2009年1月26日 星期一

簡述先秦思想之特色及其發展

司馬談將先秦諸子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班固加上縱橫、農、小說、雜家稱為十家。但我們這邊只討論具有高度自覺性、理論性與系統性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墨家思想、法家思想與名家思想。

(一) 儒家思想:先秦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三:孔子、孟子及荀子,而重要經典著作則有:《論語》、《孟子》、《荀子》、《易傳》、《中庸》等。

  1. 以《論語》為中心的孔子思想,表現出以下幾個重要內容:(1)依孔子,禮樂的意義在於人文化成,是吾人對生命成全、成就、完成的一種合理方式,其目的在要求吾人生命的合理。而吾人對生命合理性的追求,並不是外在的強制或制約,而是吾人生命內在本有之要求,此種要求表現在吾人不合理生命中的不安不忍上。易言之,吾人之生命本身即有一種追求美善與合理的要求,此即吾人的「仁心」;由此仁心的不安不忍而要求生命的合理表現,此即吾人內具之「」;進而建立一種客觀形式以完成吾人生命合理的要求,此即「」的由來。此即所謂「攝禮歸義」、「攝義歸仁」,以仁做為義與禮的基礎或根據。(2)孔子以忠恕做為吾人充分呈現仁心的主要「修養工夫」,經由忠恕,人不僅要為自己的生命實現最合理的內容,同時對要能推己及人,而與所有人分享生命的美善與真實,所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仁者不僅是自我生命的完成,也同時要與一切的存在一起完成其存在的意義,此即由內聖的修養而推至外王的必然歷程。(3)理想的實踐必然代表對現實的批判與超越,因而現實中不合理的存在也就成為實現理想的阻礙。此中,許多阻礙又是人所無法避免的,此即有「命」的限制。而孔子在與隱者對話的同時,即表現出即命顯義的理想主義與「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坦然,建立儒家樂觀進取、無憂無懼的生命理想。
  2. 時至孟子,便首先以心性論進一步正式將仁心仁性以「良知四端」加以明確規定,並對告子的人性論進行嚴厲的批評。此外,並以知言養氣存養擴充,擴展了忠恕的修養論;更以仁政王道、革命禪讓之說,充分展開孔子政治思想中未竟之意。
  3. 其後的荀子則重視客觀禮義師法的外在規範,試圖通過化性起偽的方式,達到建立人文世界的用心。荀子雖然通過化性起偽而批評了道家的自然,但是另一方面其對性惡論的堅持,以及其對心及天的態度,使其逐漸遠離孔孟的心性論傳統,而成為岐出的儒學。
  4. 除了孔孟荀之外,《易傳》與《中庸》對於形上學的討論,成為先秦儒學回應道家形上學的重要代表,基本上,它們乃是以道德說明一切存在的意義,是一種「道德形上學」(moral metaphysics)。(王邦雄、岑溢成、楊祖漢、高柏園著:《中國哲學史》,臺北市:里仁書局,2005年出版,頁23-24)

(二) 道家思想:老子與莊子是先秦道家的代表人物,而道家首先是由周文疲弊的負面影響上加以反省。禮樂是有為的人文形式,而僵化的禮樂是扭曲吾人生命的主要來源。因此,道家首先要對治此扭曲與造作,是以採取「無為」的方式以遮撥此有為的扭曲,進而使一切存在能還其本來的自由自在。……道乃是聖人為而而無不為的境界客觀化,道是一種境界型態的客觀化,道家也主張一種境界形態的形上學。至於莊子,則以逍遙為其宗旨,以齊物為其工夫,而由養生主、大宗師、應帝王,為其具體境界之描述。值得注意的是,莊子的齊物乃是以「不齊之齊」的方式齊,不是讓萬物服從於某一外在標準,而是自覺外在標準的方便性、主觀性,從而使一切存在成其為自己,所謂「萬物靜觀皆自得」也。因此,齊物乃在齊心上下工夫,而逍遙的境界及其聖人的功化,也只是此一境界充分展開,此莊子思想亦為一典型的境界形態。 (王邦雄、岑溢成、楊祖漢、高柏園著:《中國哲學史》,臺北市:里仁書局,2005年出版,頁24-25)

(三) 墨家思想:對於周文疲弊,墨家是以質救文,採取全然相異於周文的方式。墨子以兼愛為其終極關懷,由是而能交相利、非攻,達到天下太平的理想,而此理想無他,正是天志的主要內容。易言之,天志是最高的價值根源與權威,而兼愛正是天志的內容,因而也是吾人所必須貫徹的內容。為加強天志的權威性,是而有「明鬼」的要求,以及尚同的主張,從而通過宗教及政治的力量,完成天志兼愛的要求。既是以天志為價值根源,是以心性及修養問題,便不是墨子思想所重視的,也因而使得墨子思想雖然有著極高的理想性,但是對生命的自覺與反省,便缺代深刻的體會,而成為中國哲學的偏支與伏流。(王邦雄、岑溢成、楊祖漢、高柏園著:《中國哲學史》,臺北市:里仁書局,2005年出版,頁25)

(四) 法家思想:法家與墨家同樣是放棄了已然僵化疲弊的周文,不同的是,墨家仍有其天志、明鬼的宗教基礎或根據,而法家則完全以現實的功利做價值取捨的標準。法家以韓非為集大成者,分別結合了商鞅、慎到及申不害對法、勢、術的理論展示,進而有機地建立自己的法家思想。韓非將人性視為是中性的趨利避害,歷史是由道德、智謀而到今日以氣力相爭的發展,因此,要達到國富兵強的大利,便須以農戰是尚,以法、術、勢為主軸,建立一個人人守法卻可能只是「民免而無恥」的國家與社會。不幸的是,法家由於其與秦朝政權的密切關,使其難得歷代的正視與公開討論,而其積極的正面意義也就隱而不彰了。(王邦雄、岑溢成、楊祖漢、高柏園著:《中國哲學史》,臺北市:里仁書局,2005年出版,頁25-26)

(五) 名家思想:重要人物有惠施與公孫龍,他們兩人的思想並不直接對當代周文疲弊加以反省,而是對人的感覺/理智之分別加以思考。惠施之觀點,注重於個體。個體常變;故惠施之哲學亦可謂為變之哲學。公孫龍之觀點,注重於共相。共相不變;故公孫龍之哲學亦可謂為不變之哲學。二人良學說雖不同,然皆用理智觀察世界所得之結果也。辯者所持之論,皆與吾人感覺所見不合。辯者蓋用理智以觀察世界,理智所見之世界固可與感覺所見者不合也。(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台北市:臺灣商務,民82,頁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