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文字學考古題練習-中文四 林奕均

1、所謂右文(或右聲)說是指何種現象,有何流弊,詳細說明之。

【台大,文字學,94】

有時候,一些同源詞的形聲字,都用同一個字當作聲旁,無論這種聲旁是否兼有表意作用,都是研究這組形聲字的意義,尤其是它們代表的詞的語源的重要線索。由於聲旁多位於字的右邊,故研究此種文字現象的學說便稱作「右文說」。

王念孫在《廣雅疏證》中指出,从「彗」聲之字,其意義多與「細小」有關,如小聲謂之嘒、小棺謂之槥、車軸兩端謂之轊等等,這個例子就頗為可信,但如宋人所舉的幾個从「戔」之字,說其皆具有「小」的意思,其實應該分為兩系統,一系與殘損之意有關,一系與淺小之意有關,「金之小者曰錢,歹而小者曰殘」的解釋是有誤的。因此用右文說來研究詞義,必須要以十分謹慎的態度,不能夠因為某些字同从一個聲旁,就用同一個模式來解釋這些字的意義,因為同从一聲的形聲字具有顯然沒有同源關係的不同系統字義的例子相當常見,沈謙士就曾在文章中指出:「夫右文之字,變衍多途,有同聲之字而所衍之義頗歧別者,如非聲字多有分背義,而『菲』、『翡』、『痱』等字又有赤義;吾聲字多有明義,而『齬』、『語』、『圄』、『啎』等字又有逆止義。」他所舉出的例子中,「非」字的兩種字義間,顯然就沒有同源關係。有些講右文的人,經常說「凡从某聲,皆有某義」之類的話,並不符合實際。

一方面,同从一聲的形聲字在意義上不見得都有聯繫;另一方面,爲在意義上有明顯聯繫的同源詞而造的形聲字,也不見得都从同一個聲旁,它們可以使用同音或音近的不同聲旁。

2、何謂「有本字的假借」?何謂「無本字的假借」?請舉例說明之。

【台大,文字學,94】

假借可以依照所表示的詞是否有本字來區分為無本字、本字後起和本有本字三類。本字指用來表示自己的本義或引申義的字,對假借來表示這一意義的字而言的就是本字。從詞的角度來看,把一個詞作為本義或引申義來表示的字,對這個詞的假借字而言就是這個字的本字。

有的詞本來用假借字表示,但是後來又為它造了本字,例如憂慼的「慼」本來借當斧類兵器講的「戚」表示,《論語˙述而》中說:「小人長戚戚。」後來才加「心」旁造出本字「慼」,《說文解字》作「慽」。這是屬於本字後造的假借。

很多本有本字的詞也使用假借字,這種假借字,有些到後來完全或基本上取代了本字。例如「艸」是草木之「草」的本字,《釋文》所據本「草」作「艸」。「草」字从「艸」「早」聲,本義是「草斗」,即櫟樹的果實,《說文》:「草,草斗,櫟實。」傳世古書大多已借「草」為「艸」。

無本字的假借是指始終用假借字表示的詞。例如古漢語中的虛詞「其」、「之」以及「猶豫」都是始終用假借字。許多音譯外來詞也是始終都用假借字記錄,如沙發、尼龍,以及古今很多的地名人名等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